《晏子使楚》一课的教学论价值 |
| |
引用本文: | 王丽琴.《晏子使楚》一课的教学论价值[J].小学青年教师,2006(6). |
| |
作者姓名: | 王丽琴 |
| |
摘 要: | 价值之一:提醒我们反思教学的主体到底是谁,新课程背景下如何捍卫与发扬教师的主体性。教学的主客体问题是教学论中常辩不衰的一个话题,历次重大的教学变革无不以触及这一本体论问题为标志。如杜威倡导的现代教育与传统教育的分野就在于重视学生的主体性。当前的课改更是高举“学生主体性”这个大旗,力倡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相形之下,教师的主体性近年来则似乎较受忽视,虽然教师仍被视为“平等中的首席”,但其地位与作用确实有被轻视之嫌。在不少课程专家眼里,一线教师是课程的实施者,是各种改革意图的忠实执行者,而非有独立选择、…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