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归档方法比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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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方满全.新旧归档方法比较[J].山西档案,2001(6):1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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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方满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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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大学信息资源管理研究所,浙江,杭州,310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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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传统的用“立卷”作为文件的归档方法,以“案卷”作为文书档案的基本保管单位,是与过去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低下,科技手段不发达的状况相适应的,也符合过去社会档案意识薄弱,过分强调档案的安全和保密的时代背景.回溯这种归档方法的形成和发展,其脉络清晰可辨:50年代,我国档案界在学习苏联经验的基础上,初步建立了档案工作和档案学理论,在归档文件整理方面就采用“立卷”这一方法.1951年的《公文处理暂行办法》、1955年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和省(市)级机关文书处理工作和档案工作暂行条例》、1956年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国家档案工作的决定》等,都以不同方式提出了“立卷”这一概念.1987年国家档案局颁布的《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正式将“立卷”作为机关归档文件的规范整理方法确定下来.后来陆续出台的《文书档案案卷格式标准》、《档号编制规则》等一系列配套标准,形成了以“案卷”为基础的档案工作法规标准体系,并在全国范围内加以普及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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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归档 方法 比较 档案 |
文章编号: | 1005-9652(2001)06-0109-02 |
修稿时间: | 2001年5月30日 |
A Caparison Between New and Old Filing Way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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