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综合性高校法学实践教学论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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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邓和军.地方综合性高校法学实践教学论纲[J].当代教育理论与实践,2012(2):85-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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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邓和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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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海南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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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地方综合性高校法学实验实践教学改革探索与创新》(Hnjg20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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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地方综合性高校法学实践教学平台大致可划分为三大部分,即理论课程内实践教学内容、实践性课程和其他实践教学环节。在实践教学平台的建设过程中,要注意妥善处理好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法律援助社团与法律诊所之间的关系,也要正确对待毕业实习的实习方式、实习单位、实习内容及其与毕业论文等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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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实践教学 理论教学 法律诊所 法律援助社团 毕业实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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