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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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新城,孙剑坪.为什么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1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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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新城 孙剑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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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这一基本经济制度,是我们党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相互关系的理论,结合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具体国情提出来的.公有制是由生产力的状况所决定的,决不能搞私有化.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是符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要求的,决不能搞单一的公有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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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有制为主体 多种所有制经济 私有化 单一的公有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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