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域-惯习”视角下我国职业赛事裁判员责任伦理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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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剑.“场域-惯习”视角下我国职业赛事裁判员责任伦理研究[J].福建体育科技,2021(1):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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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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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曲阜师范大学体育教学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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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项目编号:19YJA89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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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责任伦理,是一种以“尽己之责”作为基本道德准则的伦理,是我们一切言行的出发点,也是我们一切言行的归宿。我国职业赛事拥有广泛的消费群体与媒体受众,裁判员公众性日益凸现,使他们的责任伦理行为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新时代职业赛事裁判员责任伦理的实现是发展体育竞赛表演产业的重要保障。尝试运用布迪厄“场域-惯习”理论作为分析框架,将职业赛事裁判责任伦理置于更广阔的社会实践情境之中进行审读,提出“场域-惯习”视角下裁判员责任伦理内涵,理清“场域-惯习”视角下裁判员责任伦理的时代特征,找出“场域-惯习”视角下裁判员责任伦理实现困境,获取“场域-惯习”视角下裁判责任伦理实现路径,为职业赛事裁判员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推动职业赛事繁荣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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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场域-惯习 职业赛事 裁判员 责任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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