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陈某诉外交学院案的几点思考——兼议试行中的高校招生录取体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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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玉光.对陈某诉外交学院案的几点思考——兼议试行中的高校招生录取体制[J].教师教育研究,199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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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玉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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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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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对陈某诉外交学院案的几点思考———兼议试行中的高校招生录取体制张玉光一、案件的基本事实经过陈某是某省95级应届外语兼文科类考生,提前录取志愿报考外交学院,1995年其高考成绩为591分,口试评分为5-,在某省所有报外交学院的考生中居第二名。当年外交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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