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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清代徽州禁约合同——以俞藏48件徽州禁约文书为中心
引用本文:陈云朝,童旭.论清代徽州禁约合同——以俞藏48件徽州禁约文书为中心[J].安徽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4).
作者姓名:陈云朝  童旭
作者单位: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2AFX004)
摘    要:禁约合同是同族、同村人等为禁止盗窃、砍伐树木、保护来龙与水口等事务,共同立约承诺并议定罚则的合同文书。其适用领域广泛,类型多样,订立主体多为宗族、会社以及数姓的联合;内容上更多地体现为禁止、惩罚等强制性规范。对违禁行为进行私力救济或"呈官究治",保证了禁约合同效力的实施。作为国家法的必要补充和延伸,禁约合同在基层社会秩序的构建中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

关 键 词:徽州  禁约合同  自治  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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