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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建财产权: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一条隐性线索
引用本文:刘睿.重建财产权: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一条隐性线索[J].思想教育研究,2023(11):66-71.
作者姓名:刘睿
作者单位:兰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基金项目:2019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新时代马克思共同体思想创新发展研究”(项目编号:19YJC710042);;兰州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定向探索项目“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马克思主义整体性研究”(项目编号:22lzujbkydx010)阶段成果;
摘    要:马克思认为财产权是历史发展的产物,而劳动与财产的关系如何直接决定共同体的性质如何,因此他将财产权问题的分析嵌入其共同体思想之中,以“劳动与财产的同一”为正面的论证基础,以“劳动与财产的分离与对立”为总体框架,以“重建个人所有制”为理论构想,历史地建构了其共同体思想。具体而言,该思想从“自然共同体”追溯、到“虚幻共同体”批判、再到“抽象共同体”揭秘、终至“真正共同体”的理论建构,基于劳动与财产之关系的财产权的历史性研究始终贯穿其中。厘清财产权问题既有利于我们本质性地把握马克思共同体思想,又有利于我们全面性地理解马克思人类解放思想。

关 键 词:财产权  马克思  共同体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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