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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阳观念与阴阳思维
引用本文:张有喜.阴阳观念与阴阳思维[J].雁北师范学院学报,1994(3).
作者姓名:张有喜
摘    要:阴阳观念,是中国古人在认识世界的过程中逐步形成的一组对偶观念。阴阳思维,则是在阴阳观念的基础上,逐步形成的认识世界的规范或方法论,实际上也是一种定势思维。它是中国传统的思维方法之一。它同象数思维与义理思维一起,构成了中国古典思维方法的框架。就其本质来冲,阴阳思维属于抽象的理性思维。马克思说:“历史从哪里开始,思想的进程就从哪里开始”。中华民族的先民们很早就认识到从事物的对立两部分来解释复杂的自然和社会现象,以便把握事物的运动变化规律。 阴阳观念最初来自先民们对自然现象的直观观察和初步的体悟。商代人以日出为阳,日落为阴;向日为阳,背日为阴。周人则在山岗上观察日影,以确定向日背影的方位。《说文解字》在解释“阴”时说:“阴,暗也,水之南,山之北也”。这种解释也说明了阴阳观念最初是从纯粹的地域方位之中得出采的。因为中国山河多东西走向,且山河相间,故有此解释。同时,周人还在经纬国事的矛盾中,提出了“和理阴阳”的认识,并以此作为治乱的理论根据。 春秋时期,人们把阴阳观念的范围扩大化,作为解释如何治理国家,发展生产力以及人为何生病的原因。这样,阴阳观念就具有了解释客观事物的初步能力。这种能力的被发现,标着人们已能够把阴阳观念作为解释客观事物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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