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铁路交通事故侵权行为归责原则及责任形态的考察——以张某夫妇诉金温铁道公司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为背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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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一展.关于铁路交通事故侵权行为归责原则及责任形态的考察——以张某夫妇诉金温铁道公司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为背景[J].哈尔滨学院学报,2011,32(3):63-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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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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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国际商务系,浙江,杭州,310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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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10年浙江省社科联社科普及重点课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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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铁路交通事故侵权行为应采无过错责任原则。最高院《关于审理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生效后,首例铁路运输企业承担主要责任的人身损害赔偿案的判决,体现了严格掌握免责事由、积极适用过失相抵及倾向性保护未成年受害人利益的主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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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铁路交通事故 侵权行为 归责原则 责任形态 人身损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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