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迎接义务教育的第二个春天——河南省座谈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纪要
引用本文:刘波,贾连朝,张国晖,蒋笃运,杨国宙,杨玲.迎接义务教育的第二个春天——河南省座谈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纪要[J].河南教育,2006(9).
作者姓名:刘波  贾连朝  张国晖  蒋笃运  杨国宙  杨玲
作者单位: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改委,河南省财政厅 副主任,副秘书长,厅长,巡视员,副厅长
摘    要:6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下简称《义务教育法》),这是我国义务教育发展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修订后的《义务教育法》共分为:总则、学生、学校、教师、教育教学、经费保障、法律责任及附则等8章,63条,将于2006年9月1日起施行。为了宣传贯彻落实好这部法律,河南省人大常委会于8月10日专门召开了全省学习宣传贯彻《义务教育法》座谈会。会上,本刊记者就今后我省如何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义务教育经费如何保障等问题,分别采访了省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同志,本期《政策看台》栏目就请他们为大家一一解答。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