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叔嫂赌徒 两次杀子骗保 |
| |
引用本文: | 秦朝,春城.一对叔嫂赌徒 两次杀子骗保[J].新闻世界,2006(4):18-20. |
| |
作者姓名: | 秦朝 春城 |
| |
摘 要: | 2005年12月29日,被广西桂林市中级法院以杀人罪、骗保罪判处死刑的李明荣、何巧珠,在广西恭城瑶族自治县验明正身后,被押赴刑场,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俗话说,虎毒不食子,然而李明荣欠下了一屁股赌债后,竞伙同债主、堂嫂何巧珠实施了二起骇人听闻的杀人骗保案,其中一名受害人竟然还是他的儿子。最终他们害了人,未能骗得巨额保险金,落了个自我毁灭的结局。编者按]
|
关 键 词: | 骗保 恭城瑶族自治县 赌徒 中级法院 自我毁灭 杀人罪 桂林市 受害人 保险金 广西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