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实践中对信用卡诈骗罪的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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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海岚.司法实践中对信用卡诈骗罪的认定[J].呼伦贝尔学院学报,2003,11(5):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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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海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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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呼伦贝尔警校,内蒙古,呼伦贝尔,02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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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信用卡诈骗罪是我国刑法增设的一个新罪名,信用卡诈骗罪的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也侵犯了银行金融管理制度和商业经营管理制度,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信用卡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信用卡诈骗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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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信用卡诈骗罪 司法实践 侵犯 认定 主观方面 财物 客观方面 银行 金融管理制度 商业经营 |
文章编号: | 1009-4601(2003)05-0005-03 |
修稿时间: | 2002年4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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