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斯基把“己过”归罪于“语言”——评两个悖论之冠:“说谎者”、“亦此亦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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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展骥.塔斯基把“己过”归罪于“语言”——评两个悖论之冠:“说谎者”、“亦此亦彼”[J].合肥教育学院学报,2005,22(4):56-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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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展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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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香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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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塔斯基宣判“自然(日常)语言”死刑,是因为他发现它内含“矛盾被证”。塔斯基误把自己犯的“矛盾定义”谬误“迁怒”、“归罪”于语言本身,所以塔斯基的“层级论”应被抛弃;哥德尔和塔斯基两者的理论“相通”,自然也会受到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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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塔斯基 哥德尔 谬误 自然语言 矛盾被证 矛盾定义 |
文章编号: | 1672-920X(2005)04-0056-05 |
收稿时间: | 2005-06-12 |
修稿时间: | 2005-0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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