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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内农民工无证驾车致伤残 能否要求单位赔偿?
引用本文:颜东岳.试用期内农民工无证驾车致伤残 能否要求单位赔偿?[J].中国职工教育,2012(15):57.
作者姓名:颜东岳
摘    要:编辑同志:我是一名农民工,半年前,我从公司下班骑摩托车回家途中,恰遇李某酒后超速行驶,将来不及避让的我当场撞倒,导致左腿粉碎性骨折。我因之住院143天,虽花去4万余元医疗费用,可仍落下八级伤残。后经交警部门认定,李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当近日我要求工伤保险部门给予工伤待遇时,却被告知公司并未为我缴纳工伤保险费用。而公司以我尚在试用期内,其无需为我办理工伤保险,且我属违法无证驾驶为由,拒绝作出赔偿。请问:公司的理由成立吗?读者:潘少华

关 键 词:工伤保险条例  农民工  试用期  用人单位  交警部门  粉碎性骨折  主要责任  赔偿  医疗费用  超速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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