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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则中所说的“件”,是否指一份文件或同一相关内容的多份文件?
摘    要:《归档件整理规则》DA/T-2000中将“件”这一概念界定为“一般是每份件为一件,件的正本与定稿为一件,正与附件为一件,原件与复制件为一件,转发与被转发为一件,报表、名册、图册等一册(本)为一件,来与复可为一件。”由此可见,一件多指一份件,同一相关内容的多份件,除关于同一问题的请示与批复、来函与复函可作为一件外,其他均不应视为一件处理。

关 键 词:新规则  发文  定稿  正本  《归档文件整理规则》  同一  内容  转发  报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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