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中小学学制改革之我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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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南纪稳.普通中小学学制改革之我见[J].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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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南纪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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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中小学的学制,自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发布以来,基本上没有什么变化。现行的普通中小学学制是:小学六年,初中三年,高中三年。这种学制是单一的。在一个地区,特别是在一所学校,只有一种学制,它至少存在着三个弊端:1、现行学制束缚了高智力儿童的发展,不利于为社会主义的四化建设早出人才,出好人才。由于遗传因素和家庭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儿童的智力发展和接受知识的能力是不平衡的。这种不平衡,随着学龄的增长表现得越来越突出。例如,当儿童进入小学三年级时,学习成绩出现明显的分化现象,接受能力的差异也很大。根据学生接受知识的能力和学习成绩,学生可分为高智力、常智力和低智力三种类型(这里不包括极少数的超常儿童和弱智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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