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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职业教育的三个特点
引用本文:徐肇杰,赵建平.香港职业教育的三个特点[J].中国民族教育,1995(3).
作者姓名:徐肇杰  赵建平
摘    要:一、依法治教,以法管教,香港建立了建造业、制衣业训练局以及职业训练局。三个训练局都具有设立和管理训练中心及工业学院,提供训练课程,辅助结业学员就业等责任。香港在学徒条例中规定,19岁以下的年轻人都必须接受一定年限的工业教育及训练才能就业。如在指定的行业内工作,必须与雇主签订学徒合约,雇主必须给学徒一定假期,用于接受职业训练,否则,就视为违法。香港政府对于职业训练的管理,主要通过审核经费预算、教师资格、学位资格,以及依靠校董事会、训练委员会进行。颁发职业训练大专以上学历证书,必须经过香港学术评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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