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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应谨慎介入学术纠纷
引用本文:秦惠民.司法应谨慎介入学术纠纷[J].中国高教研究,2005(11):55-58.
作者姓名:秦惠民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摘    要:学术争议体现学术自由,不构成法律上的名誉侵权;学术评价的高低亦与名誉侵害无关;学术纠纷有别于行政纠纷;学术权力是一个与学术评价相关的制度性现象,它产生于学者享有学术自由的权利以及行使该项权利的民主形式,因其区别于行政权力的特殊性质,不适于行政和司法裁决;学术发展要求有正常、健康的学术批评,司法应谨慎介入。

关 键 词:学术纠纷  学术评价  学术批评  司法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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