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学校的教育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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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郑富兴.论学校的教育责任[J].思想理论教育(上半月综合版),200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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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郑富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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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师范大学道德教育研究所 江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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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江苏省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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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教育责任是学校责任的根本。当前学校管理强调教育责任的客观责任而忽视其主观责任。主观责任体现了一种责任伦理。根据韦伯和约纳斯的责任伦理观点,学校教育责任包括学校教育对学生发展、社会发展和人类未来负责。学校教育责任的实现既要以“忧惧启示法”实施责任伦理教育,也要建立政府、家长与学校之间的教育责任分担体系,以及根据权责相符的原则和教育责任的外向性特征实施制度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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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学校 教育责任 责任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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