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平市社会局救济院为报告交接第二习艺工厂业已清楚致社会局呈(稿)(1934年9月24日) |
| |
引用本文: | 龚○○,胡○○,郭○○.北平市社会局救济院为报告交接第二习艺工厂业已清楚致社会局呈(稿)(1934年9月24日)[J].北京档案史料,2007(4):82-83. |
| |
作者姓名: | 龚○○ 胡○○ 郭○○ |
| |
作者单位: | [1]新任北平市社会局救济院院长 [2]卸任第二习艺工厂厂长 [3]不详 |
| |
摘 要: | 呈为会报交接第二习艺工厂业已清楚检同清册呈请鉴核备案事。案奉钧局第三五八三号训令内开:案奉市政府令本局所属各救济机关归并改组为北平市社会局救济院,派龚齐振充北平市社会局救济院院长。等因。自应遵照办理,限于五月底一律结束归并。兹派郭汝年前往监交,合行令仰遵照结束交代,会同具报。等因。奉此,
|
关 键 词: | 救济院 北平市 工厂业 社会 交接 政府令 备案 改组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