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高等院校音乐学(教师教育)专业改革的实践与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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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孙炯.对高等院校音乐学(教师教育)专业改革的实践与思考[J].山西大学师范学院学报,2012(3):131-1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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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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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太原师范学院音乐系,山西太原03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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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2年教育部《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的实施,以及教育部针对高等院校音乐学(教师教育)专业颁布指导性教学文件——《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课程指导方案》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必修课程教学指导纲要》,对统一全国高等院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的办学思想和提高我国高等院校音乐学(音乐教育)本科专业课程建设水平与教学水平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为了落实教育部要求,地方高等院校以"师范性、发展性、开放性"为指导思想,结合实际,修订新的培养方案,调整课程设置、结构比例、课程名称、学期和学时学分安排等,在各方面取得了良好的实践效果,同时,地方性差异所产生的公共课学时量偏大、专业入学考试主要科目的设置对入学后公共课开设的影响等问题需要在实践中思考与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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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高等院校 音乐学(教师教育) 改革 培养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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