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话过头”也是一种名誉权侵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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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盛道洪.“好话过头”也是一种名誉权侵害[J].新闻记者,199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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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盛道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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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新闻报道中,把好话讲过了头,似乎很少听到能引发新闻官司。《南方周末》因刊登一篇专访《从记者到“反角专业户”——访青年演员陈玛雅》,而成为被告。原告陈玛雅没上过大学,而报道说成是大学毕业;只在新华社体育部工作,说她是该部记者;她没演过某角色,说她演了;在某电视剧扮演的角色获提名奖,被说成是获奖……通篇充满了赞扬、钦敬之文笔,仅这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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