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论高校学报科技论文的评审
引用本文:赖君荣.论高校学报科技论文的评审[J].编辑之友,2002(Z1).
作者姓名:赖君荣
摘    要:为保证高校学报的学术质量,科技论文在发表前一般都实行三级审稿制(简称“三审制”),即初审(内审)、编委或特约专家复审(外审)、正副主编决审。经过三审,方能确定论文是否可以发表,并提出明确具体的修改意见。一、高校学报目前的审稿状况高校学报目前的审稿工作仍按国家规定的“三审制”执行。编辑部收到作者稿件后,责编对初稿从政治性、学术性、保密性、语法、逻辑、规范、标准等方面进行评审,根据自己学报的实际情况,择优选择稿件。初审通过后,根据稿件的学科分类,遵从“内稿外审,外稿内审”的原则,将稿件送有关专家进行评审,周期一般为20天。评审回来后,由主编或副主编再进行终审。终审要对稿件内容全面负责,如认为稿件尚有前两审未解决的问题,可提出异议,责成责编进行复审。三级审稿制度,是中宣部在1980年4月22日转发国家出版事业管理局制订的《出版社工作暂行条例》(中宣发806号文)①中正式提出的,目前全国的科技期刊基本上都沿用此制度。此制度能较全面地集编辑、专家、主编的意见为一体,能较公正地评价一篇科技论文的真正价值。但由于各地各编辑部在做法上各有所异,执行方法也各有不同,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二、初审工作收到稿件后,作为编辑部的责任编辑...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