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台湾地区“著作权集体管理团体条例”评介及其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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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文杰.我国台湾地区“著作权集体管理团体条例”评介及其启示[J].出版发行研究,2012(6):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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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文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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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中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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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0年2月10日,我国台湾地区颁布了最新修改的"著作权集体管理团体条例"。此次修改的重点在于统一著作权集体管理业务、改革使用报酬率审议制度、创立暂付款制度、增设强制订定"单曲计费"的收费模式、允许会员对著作权使用的"平行授权"等。目前,我国大陆正在修改《著作权法》,可借鉴台湾地区"著作权集体管团体条例"相关内容,对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加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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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著作权法 著作权集体管理 台湾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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