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管理权行使与学生宪法权利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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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新华,范丽娟.高校管理权行使与学生宪法权利保障[J].中国轻工教育,2007(1):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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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新华 范丽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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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天津科技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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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天津市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大学生与高校法律纠纷对大学规范的影响.项目号:200528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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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公民的宪法权利是为宪法所确认的、公民与生俱来的,是不能为其他个体和公权力侵犯的权利。高校在自主管理权运行过程中,极易引发自主管理权力与学生权利之间的冲突,由此造成对学生宪法权利的侵害,因此,有必要对高校的自主管理权和学生作为一名普通公民在学校享有的宪法权利进行分析,从而将高校自主管理权纳入程序化、法治化的轨道,以推进高校依法治校,保障学生宪法权利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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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宪法权利 学生权利 权利保障 管理权力 高校 自主管理权 普通公民 运行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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