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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客平台的商业模式、监管自律与播客自媒体公民意志的再传播
引用本文:王长潇.播客平台的商业模式、监管自律与播客自媒体公民意志的再传播[J].现代传播,2011(3).
作者姓名:王长潇
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新闻传播研究所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规划项目“中国播客发展及影响力研究”(项目编号:08JA860001)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本文从三个不同的侧面对播客自媒体与传统媒体的互动、民意聚合和商业模式的互补、民意多样化与监管自律的互助等问题进行了较为细致的论述。文章认为,播客自媒体在全方位借用和改造传统媒体内容的同时,应积极借助传统媒体实现对公民意志的再传播。虽然播客平台的商业模式为播客本身提供了一个更为广阔的传播平台,但也要规避受制于人的境况,在监管自律的统筹下,使播客自媒体得以健康发展。

关 键 词:播客自媒体  公民意志  再传播  播客平台  商业模式  监管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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