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难新闻报道方法及其对受众知情权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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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沈正赋.灾难新闻报道方法及其对受众知情权的影响[J].新闻大学,2002(2):44-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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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沈正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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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师范大学新闻系,24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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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灾难新闻与受众知情权 所谓灾难新闻,是指对给人类带来灾难的事件的报道。灾难性事件主要包括自然性灾难和社会性灾难两类。自然性灾难是指来自自然界的人类不可抗拒的力量或非人为因素而导致的重大事故或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水灾、火山爆发等;社会性灾难是指由人为因素或各种社会矛盾而导致的重大的、突发性事件,如恐怖活动、战争、海难、空难、交通事故、桥塌、楼倒、矿井瓦斯爆炸等重大刑事案件或重大责任事故等。以报道灾难性事件为主要特征的灾难新闻。因其意外爆发,具有突然性;冲突剧烈,具有震撼性;后果严重,具有负面性;影响广泛、久远,具有社会性,而备受社会各方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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