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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部分 招收双特色学校毕业生院校(本科)
摘    要:注:1.下列院校(专业)志愿限参加高职统考的双特色学校毕业生填报,志愿填写在《湖北省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机读志愿卡(四)》本科栏。 2.参加高职统考的双特色学校毕业生填报第四批高职高专志愿时参见招生计划第十一部分的三、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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