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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电视文化的人性化传播
引用本文:李朝阳.论电视文化的人性化传播[J].新闻爱好者,2011(3):42-44.
作者姓名:李朝阳
作者单位: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文化传播学院;中国传媒大学影视艺术学院
基金项目:中国劳动关系学院2010年院级一般科研项目(A级)资助项目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10YYA026
摘    要:中国的电视文化仍处在不成熟期,这普遍反映在传播的非自觉性和眼光的短浅上,往往只顾眼前利益而不深入探索观众潜在的深层需求和新的节目形态。电视传播应该在顺应当下的社会文化心理的基础之上,走人性化传播的路线,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利益的双赢。

关 键 词:电视文化  人性化  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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