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亮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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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永林.裁判亮分[J].语文教学与研究,2005(4):43-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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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永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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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省华蓥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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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对学生语文能力的培养,在教学中基本上是围绕听、说、读、写四个方面来进行的。但在日常的教学中,教师在听、读、写三个方面的教学做的比较到位,而在对学生“说”的能力培养上所做的还有所欠缺。课堂上有时会发生这样的情况:学生交流发言时,有的同学声音很小,让人听不清楚;有的同学语句不流畅,甚至表意也不明确;有的就不愿在课堂上表达和交流,觉得自己的表达水平不好,怕出丑。《语文课程标准》强调指出:“要注意培养学生的表达与交流能力。”针对这种情况,在语文教学中,我觉得可以从以下几方面人手进行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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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学 语文教学 课程标准 教学目标 创新思维 课前演讲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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