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医疗事故罪的认定 |
| |
引用本文: | 赵新河.论医疗事故罪的认定[J].周口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0,17(3):62-66. |
| |
作者姓名: | 赵新河 |
| |
作者单位: | 河南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社会学研究所,河南郑州 |
| |
摘 要: | 医疗事故的犯罪主体限于具有医疗技术并依法取得从医资格的人员;医疗行为有严重违法性及行为人主观上有重大过失是构成本的必要条件;区分法学上的原因与医学上的原因的不同含义,才能准确定罪;判断是否存在医务过失的标准有层次性、动态性、客观性、整体性这四个特征;充分认识医务活动的特殊危险性及其实践意义。
|
关 键 词: | 医疗责任事故 医疗过失 犯罪认定 犯罪主体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