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普选循序渐进原则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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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涵.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普选循序渐进原则研究[J].陕西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4):79-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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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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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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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循序渐进原则是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普选须坚持的重要原则,其本质含义包括了遵循历史顺序、依照宪制程序、契合社会秩序等三个方面。从历史顺序来看,行政长官普选是从殖民时期的港督和回归以来的多次选举实践演变而来的;从宪制程序来看,行政长官普选的办法产生和执行,应当符合既定的法制规律;从社会秩序来看,应当尊重香港与中央的关系,保持香港内部的繁荣稳定。坚持循序渐进原则是达成"兼顾社会各阶层利益"、"有利于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和"适合香港实际情况"等三个原则的基础,是做好普选工作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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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循序渐进 历史顺序 宪制程序 社会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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