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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高职教育中如何树立学生的主体地位
引用本文:张桂梅,吴俊兰,杜希勤.浅议高职教育中如何树立学生的主体地位[J].山东教育学院学报,2002,17(2):37-38.
作者姓名:张桂梅  吴俊兰  杜希勤
作者单位:1. 山东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山东,济南,250100
2. 山东,曹县,倪集乡教委,山东,曹县,273400
3. 高密市立新中学,山东,高密,261500
摘    要:作为培养技能型、应用型人才的高职教育更应注重发挥学生的主体性,强调以学生为本,突出学生在教育活动中的主体地位。本从改变授课方式,调整课程内容、实施和完善学分制、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等方面,探讨高职教育中如何树立学生的主体地位。

关 键 词:高职教育  教育改革  学生  主体地位  授课方式  课程改革  实习实训基地建设  高等教育
文章编号:1008-2816(2002)02-0037-02
修稿时间:2002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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