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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立法和内容传播责任
引用本文:刘正荣.互联网立法和内容传播责任[J].网络传播,2007(4):24-26.
作者姓名:刘正荣
作者单位:[1]国新办网络局副长 [2]互联网新闻研究中心主任
摘    要:对开放的互联网,应实行公开的社会化管理,并依法进行,而立法的有效性是基于对互联网认识的深刻性。在互联网管理中,有关立法和网上内容传播责任问题是基本问题,但比较复杂,人们在认识上存在差异,在寻求解决方案的着力点上也不尽统一。

关 键 词:互联网管理  责任问题  立法  传播  社会化管理  存在差异  有效性  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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