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保障女童受教育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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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姜永久.要保障女童受教育的权利[J].人民教育,19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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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姜永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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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家教委基础教育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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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适龄女童占应入学儿童总数的一半,她们的就学状况如何,是关系到《义务教育法》能否全面贯彻落实和义务教育普及进程的大问题。目前,我国初等教育适龄儿童入学率已达到了97%以上的历史最好水平,但是在这个数字后面,掩盖着女童入学率偏低的事实。例如,1986年全国7—11周岁的适龄儿童入学率为96.4%,其中男童入学率为98.6%,女童入学率为94%。女童入学率比男童低4.6%多。近几年,社会上议论的还有几百万儿童没有入小学,主要是女童没有入学。据统计,近几年,未入学的适龄女童占全部未入学适龄儿童总数的比例一直居高不下,如:1986年为79.11%,1987年为96.6%,1988年为82.6%,1989年为86.6%,每年都有二百多万人。这种情况不能不引起我们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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