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新闻采编人员资格培训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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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新闻出版总署,中共中央宣传部,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开展新闻采编人员资格培训工作的通知[J].传媒,2003(1):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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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新闻出版总署 中共中央宣传部 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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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新闻出版总署,中共中央宣传部,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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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了深入贯彻《中央宣传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关于深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改革的若干意见》和党中央确定的新闻工作的方针政策,加强新闻工作的监督管理,提高新闻采编人员队伍整体素质,逐步建立新闻从业人员资格管理,结合2003年更换新闻记者证的有关要求,决定在更换新的新闻记者证之前,对全国新闻单位的新闻采编人员开展资格培训,现将培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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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新闻采编人员 新闻队伍建设 人才培训 培训目的 培训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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