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著作权法》刑事救济措施的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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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侯玲.试论我国《著作权法》刑事救济措施的完善[J].中国出版,200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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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侯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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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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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仅有法律授予而无法律保护的权利不能称得上是完整的权利。为了完善著作权人的权利,世界各国都在法律中规定了哪些行为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包括对被侵权的著作权人采取何种救济措施的著作权救济制度。从《伯尔尼公约》的缔结到《知识产权协议》的达成,标志着世界范围内著作权救济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侵犯著作权犯罪是一种现代新型经济犯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包括著作权在内的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日益增强,保护手段不断提升,尤其在近一两年内相继完成了对《著作权法》的修改,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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