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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庸”不是书法艺术的审美标准
引用本文:吴溟.“中庸”不是书法艺术的审美标准[J].黄山学院学报,1999(3).
作者姓名:吴溟
作者单位:黄山高专教务处 安徽黄山
摘    要:本文认为:书法艺术的创作与欣赏,和文学艺术的创作欣赏一样,百家齐放,多采多姿,不能用“中庸”作为规范。那样既违反了书法艺术创作时的心灵自由,也违背了书法艺术审美的心灵需求。

关 键 词:中庸  中和  书法  艺术审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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