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高校师德规范谈高职教师的科研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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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蔡新职.从高校师德规范谈高职教师的科研工作[J].襄樊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3(1):84-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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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蔡新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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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黄冈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处,湖北黄冈438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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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湖北省职业教育科学研究课题(G20128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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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高校教师“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为己任”,这同样是对高职教师的职责要求。高职教师应将开展科学研究作为基本职责之一,勇于探索,勤于思考,求真务实,深入实践,服务社会,在产学研合作中走出各具特色的科研创新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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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师德规范 高职教师 科学研究 服务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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