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年代初推行新县制后的甘肃乡镇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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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高士荣.40年代初推行新县制后的甘肃乡镇机关[J].历史档案,199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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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高士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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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40年7月1日甘肃省推行新县制,中心工作是实行乡镇制度。办法是将“各县原有联保区域一律改成乡镇区域。原联保办公处一律改为乡镇公所,绘具图说,呈请省政府备案。”①全省69县局,共划分829个乡镇。本文拟就当时甘肃乡镇组织的一般情况作一概述。一甘肃推行新县制后的乡镇组织机构根据甘肃省政府颁布的《关于实施新县制各项章则办法及计划全案》,甘肃的乡镇机构分为甲乙丙三等。标准是:13保以上为甲等,9-12保为乙等,6-8保为丙等。乡镇公所设有正副乡镇长、干事和工役,内分民政、警卫、经济、文化四股。在经费不足的地区,各股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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