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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化产品的公共产品属性——兼谈文化产品生产中的政府职能
引用本文:王璐璐,曾元祥,许洁.论文化产品的公共产品属性——兼谈文化产品生产中的政府职能[J].出版科学,2014,22(5).
作者姓名:王璐璐  曾元祥  许洁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武汉,430072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文化产品创作生产引导机制建设研究”(11AZD017)的研究成果之一
摘    要:从公共产品理论的基本原理出发,探析文化产品所具有的公共产品属性,并根据非排他性、非竞争性、排他性、竞争性将文化产品分为纯公共文化产品、非纯粹公共文化产品、俱乐部文化产品、私人文化物品四类,在此基础上,分别探讨政府在其生产过程中的职能。

关 键 词:公共产品  文化产品  政府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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