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化产品的公共产品属性——兼谈文化产品生产中的政府职能 |
| |
引用本文: | 王璐璐,曾元祥,许洁.论文化产品的公共产品属性——兼谈文化产品生产中的政府职能[J].出版科学,2014,22(5). |
| |
作者姓名: | 王璐璐 曾元祥 许洁 |
| |
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武汉,430072 |
| |
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文化产品创作生产引导机制建设研究”(11AZD017)的研究成果之一 |
| |
摘 要: | 从公共产品理论的基本原理出发,探析文化产品所具有的公共产品属性,并根据非排他性、非竞争性、排他性、竞争性将文化产品分为纯公共文化产品、非纯粹公共文化产品、俱乐部文化产品、私人文化物品四类,在此基础上,分别探讨政府在其生产过程中的职能。
|
关 键 词: | 公共产品 文化产品 政府职能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