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合作中顶岗实习生法律救济制度的分析与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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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蔡德仿,黄昀.校企合作中顶岗实习生法律救济制度的分析与思考[J].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23(1):2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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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蔡德仿 黄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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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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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21年广西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课题“中国—东盟劳权保障与救济法律制度比较研究”(21FFX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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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当前校企合作与顶岗实习管理过程中,顶岗实习生的知情权、选择权和获益权仍得不到充分保障,其在人身意外伤害事故中的索赔诉求未能得到满足,获取劳动报酬有难度。为解决这些问题,应构建学生权利救济制度:运用“合同法”形成事前防范、运用工伤保险制度强化事中保障、运用《侵权责任法》加强事后救济,以此拓展救济途径,确保顶岗实习生的主体地位及其权利受损时得到相应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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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校企合作 利益主体 产教融合 学生权益 法律救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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