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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记者的拒证特权
引用本文:许加彪.试论记者的拒证特权[J].新闻知识,2008(5):59-61.
作者姓名:许加彪
作者单位:中国传媒大学
摘    要:许多国家法律规定,律师对委托人、医生对患者、神职人员对忏悔者等在职务活动中了解到的情况免于强迫作证的义务。这种对于法院或其他机构传讯或查问消息来源,新闻记者主张具有拒绝透露的权利,就是记者的消息来源保密权,或称为记者的拒证特权。今天,记者和编辑所拒绝透露的内容已经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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