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立法必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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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卓柳俊,肖尤丹.论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立法必要性[J].今日科苑,2023(3):48-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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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卓柳俊 肖尤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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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2. 中国科学院战略咨询研究院;3. 中国科学院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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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赋予北京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新定位。北京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需要加快推动科技自立自强和高质量发展的法治建设。法治是促进科技自立自强和高质量发展的必要条件、内在要求和直接体现,在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中又起到改革和治理保障、规范各种关系的关键作用。建设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需要以法治为基础将国家政策与地方立法结合起来,明确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地方立法定位,以推动中央战略决策法治化,实现北京科技法治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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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际科技创新中心 法治建设 科技自立自强 地方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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