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高职院校法律类专业学生法律思维能力的培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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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彭水兰,邓江英.谈高职院校法律类专业学生法律思维能力的培养[J].教育与职业,20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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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彭水兰 邓江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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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江西,南昌,330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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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律人最核心的专业素养就是法律思维能力.但是我国高职院校的法学教育现状,导致学生很难形成独立的法律思维能力.因此,应从当前法学教育的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评价标准等环节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提高教学质量,以培养高职院校法律类专业学生的良好法律思维能力,培养真正符合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法律职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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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高职法学教育 法律思维能力 教学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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