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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赋人权论
引用本文:胡义成.商赋人权论[J].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1(2).
作者姓名:胡义成
作者单位:陕西省社会科学院
摘    要: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指示了透过经济关系揭示人权秘密的科学方法。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认为,人权的基本含义是自由和平等,而它们都是商品交换发展的产物:商品交换在观念的、法律的、社会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中反映为人权,人权又反过来从上层建筑的不同层次维护着商品交换。因此,马克思主义的人权理论体系可以称作“商赋人权论”。对商品经济的产生及在它的基础上形成的自由平等的历史考察也证明了人权的商赋模型。自由平等不是资本主义的专利。自由平等的人权是社会主义的题中应有之义。由于社会主义经济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社会主义人权以集体人权为主导取向,同时充分尊重个人人权,与资本主义的个人主义人权观有根本区别。

关 键 词:人权  自由  平等  天赋人权论  商赋人权论  商品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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