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施行后的农技协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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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华世勃.《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施行后的农技协工作[J].科协论坛,2007(11):3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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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华世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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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北省科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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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下简称《农合法》)自今年7月1日起开始施行了。它明确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市场主体的法律地位,解决了过去由于缺乏法律的保护和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律地位不明确、内部运行不规范、组织和成员的权益不能得到保护等问题,标志着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进入了规范化、法制化的新阶段。但是《农合法》通篇未提科协。第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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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民专业合作社 合作社法 农技协 法律地位 市场主体 内部运行 法制化 合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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