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清商乐曲辞定义、内涵与范畴界定
引用本文:林家骊,潘筱蒨.清商乐曲辞定义、内涵与范畴界定[J].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39(5):63-69.
作者姓名:林家骊  潘筱蒨
作者单位:1. 浙江大学人文学院,杭州310028;浙江树人大学人文学院,杭州310015
2. 浙江大学人文学院,杭州,310028
基金项目: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两汉魏晋南北朝诗歌演变史”,国家教育部人文社科专项基金资助项目“魏晋南北朝诗歌演变史”
摘    要:清商乐又称清乐,在汉魏六朝是流行于宫廷与民间的乐种,其主要特色是清越。清商乐曲辞的范畴界定是从其涵义而来,其主要定义、内涵即是"俗"乐。清商乐包含的歌辞不仅是乐府诗的《相和歌辞》与《清商曲辞》,还包括《杂舞歌辞》、《杂曲歌辞》与《琴曲歌辞》。清商乐承继了主要以国风与楚声为主的先秦乐曲,在汉魏时期由于高层的喜爱而蓬勃发展,发展至六朝则达到高峰。

关 键 词:清乐  清商乐曲辞  涵义  范畴  “俗”乐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