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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例法在解题中的应用
引用本文:徐春明,詹福生.特例法在解题中的应用[J].中学数学研究(江西师大),2002(4):33-34.
作者姓名:徐春明  詹福生
作者单位:徐春明(江苏张家港市西张中学,215614);詹福生(江苏张家港市西张中学,215614)
摘    要:辩证唯物主义认为,矛盾的普遍性寓于矛盾的特殊性之中,即共性寓于个性之中.它启示人们:人类的认识活动,总是由认识个别和特殊的事物,逐步扩展到认识一般的事物;总是首先认识许多不同事物的特殊本质,尔后才有可能进一步通过概括工作去认识诸种事物的共同本质.特例法(指人们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通过考察事物的特殊状态,来获得一般性结论的一种思维方式)正是特殊与一般的辩证关系在解题中的灵活运用,本文拟就"特例法"在解题中的应用作一粗浅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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